热门资讯
  • 巴彦淖尔建造与翻建自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

    2023-11-22 19:25:03

    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贷款需提供以下材料:1、《房屋所有权证》2、《国有(集体)土地使用权证》3、《建设工程规划(村镇建设工程)许可证》4、《施工许可证》5、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,6、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。7、大修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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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巴彦淖尔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一览

    2023-11-17 09:15:03

    临河区管理部地址: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电话:0478-8988626五原县管理部地址:巴彦淖尔市五原县电话:0478-5537835磴口县管理部地址:巴彦淖尔市磴口县电话:0478-4215723乌中旗管理部地址:海流图路附近电话:0478-5913969乌后旗管理部地址: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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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巴彦淖尔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

    2023-11-10 04:02:03

    还款形式有以下三种:(一)借款人每月还款日前到管理中心或受托银行窗口偿还贷款本息。(二)借款人所在单位(或财政部门)与管理中心签订委托代扣协议,由借款人所在单位(或财政部门)负责每月从借款人工资中代扣并办理还款手续;借款人工作调动时,原单位须书面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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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巴彦淖尔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

    2023-11-06 11:33:03

    贷款职工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:1、单位职工连续、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。2、有相对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,信用良好,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和担保义务,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。3、购买自住住房的,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《房屋所有权证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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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巴彦淖尔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

    2023-11-01 19:09:03

    相应的材料应包括:1、离、退休的,出具所在地区组织、人事、劳动或相关部门核发的离、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及复印件;2、调离本行政区域(或本市辖区范围)的,出具调入地人事组织部门调令及本人户籍迁出证明;3、出境定居的,出具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;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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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巴彦淖尔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

    2023-10-29 14:57:43

    巴彦淖尔公积金在我们身边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,而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,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,便可以通过巴彦淖尔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、还贷等事宜。贷款条件10月9日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财政部、人民银行联合印发《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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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巴彦淖尔公积金查询

    2023-10-10 17:00:03

    点击进入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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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巴彦淖尔住房公积金缴存指南

    2023-09-28 05:18:03

    巴彦淖尔公积金缴存应该提供哪些材料,巴彦淖尔公积金缴存额度和比例是多少等等,这些都是巴彦淖尔公积金缴存中会遇到的问题,本文将对此详细解答。缴存手续及地点10月9日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财政部、人民银行联合印发《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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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放宽 连缴三个月可提

    2023-08-25 02:22:03

    租房提取公积金门槛降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财政部、中国人民银行近日联合印发《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》,《通知》提出,将简化租房提取公积金要件,租住商品住房,只要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即可提取。《通知》还提出,将取消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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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热点解读

    2023-07-28 11:58:03

    公积金提取的便捷程度将进一步改善。住建部、财政部、央行昨日发文通知,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,没有自有房屋就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。租房提取不再需要租金发票和税票根据通知,新的政策主要有三点:第一:是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,本人及配偶在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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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出台 无房职工可提取

    2023-07-24 10:09:03

    据新华社、《人民日报》报道,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,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,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出台新规定,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。提供无房证明就能提取根据新规定,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,本人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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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巴彦淖尔公积金新政热点解读

    2023-06-11 08:23:03

    注点1:公积金异地互认、转移原政策:职工只能在就业地贷款买房(部分城市公积金贷款可用于周边城市买房)。新政策: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,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。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,就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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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巴彦淖尔公积金新政策内容简介

    2023-05-26 21:58:03

    房城乡建设部、财政部、人民银行日前联合印发《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》。《通知》要求,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,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。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、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,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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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巴彦淖尔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与开户

    2023-04-16 15:17:03

    单位设立或新录用职工,应自设立或录用之日起30日内,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,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。办理要件:1、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;国有企业、城镇集体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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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巴彦淖尔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

    2023-04-03 15:13:02

    1、已办理正式离、退休手续的;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。2、调离本行政区域且户口迁出本市辖区范围内的。3、出境定居的。4、在职期间死亡或宣告死亡,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有法定继承或遗赠手续的。5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。6、企业兼并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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